上述人员的医疗保健费由每人每月460元调整为480元。 二、凡符合省委办〔1981〕24号文件和浙劳人险〔84〕217号、〔84〕财行440号文件规定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740元调整为1805元。 三、确保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时足额发放。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原单位...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930元调整为315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630元调整为2830元。上述人员的医疗保...
01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090元调整为32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3335元调整为351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995元调整为3155元。上述人员的医疗保...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470元调整为267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210元调整为2390元。上述人员的医疗...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280元调整为1475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1145元调整为1320元。上述人员的医... 您需要...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人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670元调整为2870元;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由每人每月2390元调整为2570元。上述人员的医疗保...
现就《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适当调整我市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省委组织部、原省劳动人事厅、省财政厅浙组〔1987〕1号文件规定享受精减困难补助...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3〕3号)精神,为保障精减退职人员的基本生活,使精减退职人员的生活水平随着经济发展而相应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市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