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不含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
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见附件1),为做好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推荐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100次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6日 14:57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7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见附件1...
发展潜力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具有不同规模和发展水平,并且能够形成规范高效、有利复制推广其成功转型模式的中小企业(已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纳入试点范围)积极申报试点,并组织填写报送《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按照“每个细分行业遴选不超过3家服务平台”的要求组织评审,遴选报送工信部、财政部。 联系电话: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0551-62871935; 省财政厅企业处,0551-68150635。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
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是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和重要依托,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服务平台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严肃审核把关,严格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
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是加快我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和重要依托,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服务平台机构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严肃审核把关,严格确保推荐质量。《推荐参与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
各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平台积极申报,并于9月6日前...
辽宁:关于组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不含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财政局,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