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
服务平台每批次只能申报一个细分行业/产业集群。服务平台应按照通知要求,填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通知附件2中附1:《202X年XX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情况汇总表》,参照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通知附件2中附2:《202X年XX省XX行业...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
桂工信企业〔2022〕58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支持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含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工业互联网平台等...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现已开展,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区经信局智能制造科(水务大厦C座7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根据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小...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决定组织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要求,为做好我省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州)、贵安新区中小企...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