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缴纳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87号)已于2007年2月1曰起正式执行.该通知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式缴纳的适用范围.扭转了以"预征"为主的土地增值税缴纳现状,标志着房地产开发业迎来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代.国际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87号)第四条第(四)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其装修费用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为啥有一个选项不对呢 晕评论 1 等1人点赞...
国税发〔2006〕 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宁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
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从2007年2月1日起取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2007年2月1日前已取得但在2007年2月1日开始预售的开发项目)、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必须督促企业健全会计核算,按国税发〔2006〕187号等文件相关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提示:该内容为隐藏内容,需要VIP会员才能浏...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对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建造其它商品房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计算方法为:先按核算项目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相应税率后,再按销售(面积)比例分别计...
现将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各省辖市地方税务...
土地增值税:请问房地产企业讲一栋房产的部分用于自用和出租,另一部分用于销售,那该如何计算土地增值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对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建造其它商品房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计算方法为:先按核算项目整体计算增值额和增值率,确定相应税率后,再按销售(面积)比例分别计...
现将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各省辖市地方税务...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 1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