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实行政府调节,由医疗保障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公立医疗机构按不超过医疗保障部门所公布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满足个性化、高层次需求为主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以及向国外、境外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落实特需医疗规模控制的要求和市场调节价政策。价格实行...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纳入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体系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照线上线下公平的原则配套医保支付政策,并根据服务特点完善协议管理、结算流程和有关指标。积极适应"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监测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引导重构医疗市场竞争关系,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开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和应用要求,今天,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目的是通过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价格、医保支付政策,支持“互联网+”在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流动、促进医疗服务降本增...
刚过去的八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这可是“互联网+医疗”生态圈中的重磅政策啊,竟然比计划出台时间提前了一个月,一石激起千层浪,而且这还是块巨石,大有倚天一出谁与争锋的味道。《指导意见》主要是聚焦基本医疗保障,立足规范安全的医疗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互联网+”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创新和应用要求,近期,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立项收费的,按《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粤医保规〔2019〕1号)有关规定办理。
互联网医院按其登记注册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性质适用相应的价格项目政策。(二)项目准入以省为主实行分级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以省为主,国家、省和市三级管理。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规范立项原则、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元、计价说明、编码规则等,指导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做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
〕2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9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精神,现就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我省已有线下项目通过线上开展,申请立项收费的,由地市医疗保障部门受理,符合准入条件的,提交省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