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可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有关规定,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关报销规定执行;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得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 二、国家尚未制定“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仍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
一、凡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可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有关规定,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关报销规定执行;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得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 二、国家尚未制定“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仍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旅游(议价)价格药品(见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和补充规定)。 二、挂号费(因公负伤、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和计划生育门诊挂号费除外 )、特护费(不含因病情需要、按本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的一、二级护理费)、陪护(住)费、出诊费、...
答: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京劳社医保发[2002]3号)的有关规定,注射用溶媒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50ml以上的大输液,与50ml以下的同样药物组成的注射剂视为同一品种。如XXX注射液与同种药的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应视为同一品种,可以纳...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旅游(议价)价格药品(见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和补充规定)。 二、挂号费(因公负伤、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和计划生育门诊挂号费除外)、特护费(不含因病情需要、按本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的一、二级护理费)、陪护(住)费、出诊费、...
【颁布单位】北京市卫生局等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1997-7-30 【失效时间】 【全文】 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的通知 ——附加英文版 此文章仅供VIP会员浏览,请登陆在线数据库浏览全文 ...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解答(四) 1、进口胸腺肽注射剂,医疗保险基金是否予以支付? 答:根据《北京市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以下简称《用药范围》)规定,《用药范围》中所列药品名称后未注明"(进口)"字样的,医疗保险基金仅支付该种国产药品费用。由于胸腺肽注射剂名称后未注明"(进口)"字样,因此,进...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局 2020-01-09 3 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2008-04-05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计生局 2011-12-09 共4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5)...
一、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经费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旅游(议价)价格药品(见享受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人员自费药品范围的规定和补充规定)。 二、挂号费(因公负伤、二等乙级以上的革命残废军人和计划生育门诊挂号费除外)、特护费(不含因病情需要、按本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的一、二级护理费)、陪护(住)费、出诊费、...
一、凡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可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的有关规定,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凡注明需个人另部分自负的特殊药品,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有关报销规定执行;未被列入“报销范围”的药品,不得在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经费中报销。 二、国家尚未制定“报销范围”的中药饮片,仍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