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202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
最高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 法〔2024〕46号 宋献律师 758 文章 0 2024年3月6日 13:09:53律师实务法律法规643阅读模式 下载信息 最高院、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个人独资企业口 合伙企业口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有□ (控股口参股口)民营? 有? 姓名:徐 XX 单位:安徽XX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口 特别授权 ? 无口 送达地址(所填信息除书面特别 声明更改外,适用于案件一审、 二审、再审所有后续程序)及收 ...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本表所涉内容系针对一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 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
发文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法〔2024〕46号 施行日期2024年03月04日 效力级别司法文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pdf...
法〔202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律师协会: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诉讼便利以及提升司...
发文字号:法[2024]46号 发布日期:2024年3月4日 实施日期:2024年3月4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法[2024]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厅(局)、律师协会,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 发布时间:2024-3-18|云展网企业宣传册制作宣传册其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印发部分案件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法〔2024〕46号) ...
有☑事实和理由:原告请求被告支付律师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4.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由原告承担诉讼费。 5.对标的总额有无异议 无口 有☑事实和理由:原告的损失系其参与股市交易行为的正常风险,所产生 的价格落差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