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将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011〕6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各地,请严格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人口科技〔2011〕67号),加强和规范我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省人口计生委反馈。 二O一二年...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34712 更新时间:2016/11/7 收藏此页 具体内容见附件。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总页数:1 第1 页 上一篇: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规范有序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江苏...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北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文机关 河北省人口计生委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12-06-06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计划生育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相关问题...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具体内容见附件。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 总页数:1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