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6]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已经2017年4月12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7年5月28日中华...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
发文主题会计准则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8月3日 政策解读 知识共享 抱歉,暂无共享数据。 笔记列表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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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财政部第1号存货印发会计信息质量无形资产固定资产2016年7月6日,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6]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
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