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准则财政部第1号存货印发会计信息质量无形资产固定资产2016年7月6日,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号)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照执行。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4日
实施范围另行通知。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1.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 3.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 4.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 财政部 2016年7月6日 附件1 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
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项具体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6]12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各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
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 府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4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16〕12 号)转发给 你们,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实施范围...
摘要 2016年7月6日,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展开更多 出处 《金融会计》 2016年第7期3-3,共1页 Financial Accounting 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