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是2004年0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文件.中文名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布对象 人事部、建...
第一条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
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
(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考核认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认定办法和考核认定结果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 二、一级建造师考核认定申报材料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管理企业的人事部门推荐意见函。 (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现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一)省人事厅、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对考试考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
【法规名称】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国人部发[2004]16号 【颁布时间】 2004-02-19 【实施时间】 2004-02-19 【效力属性】 有效 ...
三、考核认定组织 人事部、建设部共同成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3),负责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设部。 四、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所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关考核认定工作和考试实施办法另行规定。 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过程中,各市(州)、省直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规定的认定申报条件,坚持原则,改进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认真审核申报人员的材料,切实把好申报关,对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取消当事人的申报资...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发文字号 国人部发〔2004〕16号 发布时间 2004-02-19 政策类型 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 资格考试 执业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