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是为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的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4日发印发并实施。中文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实施日期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
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应当依法合规,尊重市场化原则,充分考虑并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1.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27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27日
4.1.1 Ⅳ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响应 (1)相关市县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应当转为债务应急领导小组,对风险事件进行研判,查找原因,明确责任,立足自身化解债务风险。 ①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偿债来源的一般债务违约的,在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前提下,可以采取调减投资计划、统筹各类结余结转资金、调入政府性基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0月27日
7.2 预案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目的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