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是为认真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的通知。由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1月14日发印发并实施。中文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6年10月27日 实施日期 2...
本预案所称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地方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息,或者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容易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存量债务,是指清理甄别认定的2014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包括存量政府债务和存量或有债务。 1.4.1 政府债务风险事件 (1)政府债...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坚持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稳妥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维护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工作原则 1.2.1分级负责 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
4.1 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 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政府要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按照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偿还问题。同时,要加强财政资金流动性管理,避免出现因流动性管理不善导致政府性债务违约。对因无力偿还政府债务本息或无力承担法定代偿责任等引...
为落实预算法第三十五条中关于“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的相关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于11月14日印发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预案》是对新《预算法》及国发【2014】43号文关于厘清政府和企业债务债权关系,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政策的延伸...
本预案由财政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本预案实施后,财政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7.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下列关于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说法正确的有()A.财政部门是政府性债务的归口管理部门B.债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的责任主体C.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评估本地区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