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环评〔20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
1.木浆或非木浆生产能力增加20%及以上;废纸制浆或造纸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项目(含配套固体废物渣场)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制浆、造纸原料或工艺变化,或新增漂白、脱墨、制浆废液处理、化学品制备工序,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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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对于钢铁建设目重大变动清单中,建设规模发生的变动包括:烧结、炼铁、炼钢工序生产能力增加( )及以上;球团、轧钢工序生产能力增加( )及以上。A.10% 20%B.20% 30%C.15% 3
【字号】云环通〔2018〕23号 【施行日期】2018.0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 正文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云环通〔2018〕23号 各州(市)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制...
1.木浆或非木浆生产能力增加20%及以上;废纸制浆或造纸生 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 建设地点: 2.项目(含配套固体废物渣场)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 (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 生产工艺: 3.制浆、造纸原料或工艺变化,或新增漂白、脱墨、制浆废液 处理、化学品制备工序,导致新增污染物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