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座谈论证,听取有关部委、部分省份、研究机构以及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互联网医院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由实体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并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由其发证机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执业登记。为...
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座谈论证,听取有关部委、部分省份、研究机构以及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