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
国卫办医发〔2022〕2号 2022.02.08发布并实施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监管,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医...
国卫办医发〔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发布《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国卫办医发〔2022〕2号)》文件要求,确保我院互联网医院诊疗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7月4日上午,互联网医院办公室组织医务部、药学部、质量评价和管理办公室、医患协调部、医疗价格管理办公室、依法执业监督科等相关部门积极开展...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加强互联网诊疗体系建设,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展开更多 作者 无 机构地区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 ...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近日公布。“互联网+医疗健康”近年来发展迅速,有效整合了医疗资源,改善了患者就医体验。针对互联网诊疗中处方审核、隐私保护、诊疗质控等社会关注点,细则做出了哪些监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建立XX省互联网诊疗服务评价标准及退出机制如下:一、互联网诊疗服务评价标准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有关专家制定《XX省互联网诊疗服务评价量表(试行)》(见附件1),对互联网诊疗服务实行量化评分,评价结果分为服务三星、服务二星、服务一星、...
《意见稿》第一条,明确7部上位法,具体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8月刚刚颁布,将于2022年3月正式实施的《医师法》,《医师法》梳理细化了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规则,对...
卫生健康委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2019-01-20 [10]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40号).2020-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