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25号,三个文件是()A.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B.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C.互联网
互联网医院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由实体医疗机构申请设置并按规定进行执业登记;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拟建立互联网医院,由其发证机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执业登记。为...
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在总结地方经验,充分座谈论证,听取有关部委、部分省份、研究机构以及互联网医疗企业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发文主题互联网诊疗“互联网+”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积极推动基于平台开展互联网(远程...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8年7月17日附件1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医疗服务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
第二十七条 互联网医院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各项管理。 第二十八条 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不良事件防范和处置流程,落实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措施,加强互联网医院信息平台内容审核管理,保证互联网医疗服务安全、有效、有序开展。 第二十九条 互联网医院提供诊疗服务的医师,应当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在依托...
《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是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发布的文件,成文日期是2018年07月17日。文件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