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平安培训、考试和发证方法》的通知 海船员[2007]620 号 各直属海事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平安培训、考试和发证方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授权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所管辖的内河船舶船员...
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一条为提高内河船舶船员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的...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授权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所管辖的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考试、发证工作,并负责培训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可授权下一...
对理论考试或实际操作考试之一不合格者,发证机关可允许其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月内补考一次,逾期或补考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 第十二条发证机关对业已完成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签发《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 第十三条凡申请参加内河基本安全考试和发证者需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十四条《内河船...
文档简介: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授权各直属海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负责所管辖的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的考试、发证工作,并负责培训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