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中央企业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 本通知所指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类衍生业务(指以货币或利率为...
摘要: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类衍生业务(包括远期合约、期货、期权、掉期等),具有杠杆性、复杂性和风险性。本报告提供了一份《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的...
为督促中央企业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建立“严格管控、规范操作、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业务监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 本通知所指金融衍生业务,主要包括中央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商品类衍生业务(指以商品为标的资产的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大宗商品期货、期权等)和货币类衍生业务(指以货币或利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