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律师解读:根据新颁布的《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认缴出资期间被调整为五年。对于...
新修订《公司法》于2024年7月1日起实行,公司法新规进一步完善优化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相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开启中国式现代化公司治理新时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于深化国企改革决策部署及公司法新规背景下公司治理内核及外延,推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北京中会联信息咨询中心定于2024年1月举办“2024年新...
该条项下由单独条款修改为三个独立的小条款,分别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员资质、法定代表人的辞任以及法定代表人辞任之后的处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原来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修改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 一方面,新《公司法》对“法定代表人的职务担任”加以修改,完善了关于“法定代表人辞...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款 本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
新《公司法》明确了当符合条件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在收到请求之日起十日内作出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决定,并书面答复股东,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漏洞。 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规定于股份有限公司章节下,有限责任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是否适用该规定,有待进一步验证。
新公司法6个亮点解读及重点条款梳理 2023年末修订后的公司法共15章260条,在现行公司法13章218条的基础上,实质新增和修改70条左右。主要修改内容包括: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完...
本周推送:【管鲍断金】的《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读(四)——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后果》新《公司法》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第2款即法人横向人格否定的具体体现,除了纵向的股东对公司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外,这一条款新增了横向的公司与公司之间的连带责任。这有利于进一步规避股东利用关联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何才能认定为构成横向公司人格否认,以及侵权结果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
近日,由全国律协组织编撰的《公司法重点条款律师实务评注》正式出版发行。 《公司法重点条款律师实务评注》作为律师行业第一部法律评注,是基于律师视角的法律评注,有助于广大律师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公司法》的立法意旨、规范宗旨、条文要义和适用技术,推动律师...
江苏久宣律师事务所 分享内容 一、《公司法》历史沿革 二、新《公司法》重点条款解读 三、新《公司法》重点影响解读 四、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实务操作指引 本次活动将通过“太仓市企业服务总入口”公众号、视频号直播,请扫码关注公众号及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