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初次审议后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结合有关修改意见,二审稿已作出修改。如,“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等表述,因其含义在立法上不易界定、在执法中不易把握,这些表述不再使用。 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法律评论: 《关于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