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五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债务加入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一是原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存在;二是债务人不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原债务人仍应当在原债务范围内承担履行义务,其并没有因第三人加入债务而免除其履行义务,即第三人加入债务只是在原债务人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债务人,在性质上具有担保债权实...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
而债务加入没有责任承担的时间限制,一旦构成债务加入,债权人只要不超过诉讼时效,就可以起诉要求债务加入人承担债务。 区别二:追偿权 在连带保证中,保证人具有法定追偿权。《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
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之间的区别在于,债务转移中,原则上原债务人不再作为债务人,而由第三人作为债务人;但债务加入中,第三人和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当债务转移还是债务加入意思不清晰时,考虑到债权人对债务人资力和履行能力的信赖,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价值,债务人不应轻易地从债务中摆脱,可以...
导读:法律中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指原债务人并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原存的债务关系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债务加入的成立,必须具备原债的关系必须有效成立、原债务具有可转让性、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分属不同的主体等条件。 法律中债务加入是什么意思?
债务加入,又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加入原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共同承担履行责任。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明确了债务加入制度,但实务中涉及公司对外债务加入仍易产生争议,故本文对此予以梳理。 公司对外债务加入效力认定的一般规...
债务加入,又被称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即第三人加入债务中,作为新债务人和原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债务转移,又被称为“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不改变债务的内容,债务人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加入与债务转移之间的区别在于,债务转移中...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审判实践中,如果第三人向债权人作出了承担债务的明确意思表示,则应认定为债务承担,如果第三人作出的代偿承诺与债权人之间不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