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此,98 年 6 月 8 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立法委員所提保險法第 107 條條文修正草案,審查結果為避免誘發道德危險,爰明定以未滿 15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其死亡給付須至被保險人 15 歲之日起始生效力。另修法前對於以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訂定之人壽保險契...
修正保險法第107條(未成年人死亡險)? 今年206南台大地震,商業壽險卻沒有發揮預期中的保障功能。主因是罹難者中,有1/3是未滿12歲孩童,依照「保險法第107條」規定,被保險人於未滿15歲前死亡,壽險業不給付身... 元照研究室 - 《時事短評》 被引量: 0发表: 2016年 未成年人死亡保險的法律限制與修正--再...
主旨 本公司因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經核處罰鍰新臺幣60萬元整 發言日期 民國 107年04月25日 16:11 及時間 總經理 劉自明 發言人 (電話:27765567) 符合條款 財產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第11條第1項第1款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4/25 2.違規情形: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第4規定. 3.罰鍰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