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健康·佛医保"项目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和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指导,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医疗保...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为贯彻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切实做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系统数据测算,核心分组遵循与《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1.1版》一致原则的前提下,在2023年的854组病组基础上进行部分优化调整,形成了佛山市2024年版DRG付费分组方案,共计855个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具体病组...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落实应保尽保政策,现将《2024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再启参保缴费须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做好各项参保征缴工作。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制造业当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函〔2023〕30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调整我市职...
为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建立与“基本 +大病”高度互补的第三重医疗保障,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平安佛医保”保险产品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8〕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我省参加的冠脉导引导丝和导引导管带量联动首年采购期将于5月31日结束,根据《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和《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管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确保上述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首年协议期满后平稳有序衔接第...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