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健康·佛医保"项目由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佛山监管分局和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共同指导,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为主承保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山市医疗保...
法规类别:保险综合规定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佛山市居民医保再启参保缴费须知》的通知 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各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工作要求,落实应保尽保政策,现将《2024年度佛山市居民医...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
为贯彻落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切实做好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系统数据测算,核心分组遵循与《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1.1版》一致原则的前提下,在2023年的854组病组基础上进行部分优化调整,形成了佛山市2024年版DRG付费分组方案,共计855个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具体病组...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坚持制造业当家,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粤府办函〔2023〕302号文)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阶段性调整我市职...
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市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函〔2017〕10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8〕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
为了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参保人的医疗待遇,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参保”的原则,建立与“基本 +大病”高度互补的第三重医疗保障,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平安佛医保”保险产品由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3〕17号)、《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广东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管理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佛山市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试行)》。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分局,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1〕3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