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
1.延期日期 住建部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是否需要换证 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
通知公告寿光市建筑业协会 > 通知公告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1-03 10:28 | 阅读量:124 字号: A+ A- A 返回列表 上一篇:《关于积极捐赠防疫物资的倡议书》 下一篇:潍坊市住建局关于印发《潍坊市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友情链接...
市建管处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574 上一篇: 关于停止委托部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负面清单》的通知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