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促进业主自治管理物业,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使用、维护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是一部地方性法规,于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22年10月28日,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改删去第二十条第二款中的“物业服务费或者”。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 住宅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业主自治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原则; (三)物业服务与社区服务相结合原则; (四)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原则。 第四条 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应当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和...
第三条 住宅物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三)依法管理,规范有序; (四)公开透明,共建共享。 第二章 业主和使用人的义务 第四条 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本规定,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维护住宅物业的公共秩序; (二)爱护住宅物业的公共设...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做好本市住宅物业管理工作,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新建物业管理区域的核定 对有市政道路、自然河道、公共通道及公共空间穿越的住宅建设用地,在住宅建设工程设计时,原则上建设单位应当分别配置配套设施设备。规划资源管理...
本规定所称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住宅区内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本规定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本规定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200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规定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
1.2 物业:指住宅小区内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和场地等。 1.3 业主:指在住宅小区内拥有住宅产权的单位和个人。 1.4 物业服务企业:指依法成立,具有专业资质,从事物业服务业务的企业。 1.5 管理费用:指为维护和运营住宅小区内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等所需的费用。 1.6 共有部分:指住宅小区内除业主专有部分之外的区域...
第一条 为加强住宅物业的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住宅物业的整洁、安全和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住宅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住宅物业范围内所有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 本住宅物业维护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