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之授予行为具有无因性,即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即使基础行为因瑕疵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也不受影响。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导致授权的基础交易或行为未能有效成立,已经授予的...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是指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换言之,即便基础行为因瑕疵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亦不受波及。这种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 这意味着,即便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未成立,只要授...
委托代理权授予的无因性,是指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换言之,即便基础行为因某种原因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仍不受影响.这种无因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即便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
代理权的授予虽是独立的制度,但交易上多因委托、雇佣等基本法律关系而发生。因此,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或雇佣的关系,可以有三种情形: 1.二者都有效成立 2.二者都无效。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委托乙出售某地,并授予代理权,委托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都无效。 3.基本法律关系无效,但授权行为有效。 (2)有因说与无因...
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具有独立性,直接影响到本人能否以单方行为授予代理权或撤销代理权而不必与代理人达成一致;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具有有因性,则直接决定着本人与代理人间的基础合同关系无效或撤销时,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归于消灭。为保护本人利益和维护交易安全,应在民法典中确立代理权授予行为独立性并无因性...
这一规定实际上就将代理权授予行为定性为单方法律行为,从而使得代理权授予行为从原因行为中抽离而获得了独立性。 但是,关于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具有无因性,我国民法并没有相关规定,理论界也存在巨大争议,学者之观点可分为有因说与无因说两大对立立场,并且目前理论界持无因说的学者在多数。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大多持有...
基础法律关系和代理权授予行为的关系如何,它们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一体性”关系,还是相互分离、相互独立发生效力的关系,即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系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而具有独立性?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与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密不可分,无因性规则的前提和基础便是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
学说上称之为代理权授予的独立性。理解了代理权授予的独立性,方可进一步理解代理权授予的无因性。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该法律规定未要求代理权授予必须经代理人同意。这表明授权行为不需要经...
代理权授予行为与基本关系——授权行为无因性与法律制度的嫁接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是指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换言之,即便基础行为因瑕疵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亦不受波及。这种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 这意味着,即便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未成立,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