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是指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换言之,即便基础行为因瑕疵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亦不受波及。这种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 这意味着,即便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未成立,只要授...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导致授权的基础交易或行为未能有效成立,已经授予的代理权依然有效。 基础行为无效,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即便基础行为因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原因而无效,这并不会导致已经授予的代理权失效。 基础行为被撤销,也不...
代理权的授予虽是独立的制度,但交易上多因委托、雇佣等基本法律关系而发生。因此,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或雇佣的关系,可以有三种情形: 1.二者都有效成立 2.二者都无效。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委托乙出售某地,并授予代理权,委托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都无效。 3.基本法律关系无效,但授权行为有效。 (2)有因说与无因...
而施瓦布和弗卢梅则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 施瓦布认为,意定代理权并非一概都具有无因性,《德国民法典》第168条第1句就表明意定代理权随原因关系消灭而消灭,此即肯定了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有因性;《德国民法典》第170-173条关于外部代理权及对外部告知的内部代理权的无因性的规定,实际上是在...
基础法律关系和代理权授予行为的关系如何,它们之间是包含与被包含的“一体性”关系,还是相互分离、相互独立发生效力的关系,即代理权授予行为是否系一个独立的法律行为而具有独立性?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与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密不可分,无因性规则的前提和基础便是代理权授予行为的独立性。
首先,代理权不是权利。法律上所谓的权利总是与某种利益相联系的,代理权不是为代理人的利益而存在,而是为本人的利益而赋予,因此代理权从本质上看不是一种实施代理行为之权[3]。其次,代理权也不是能力。因为法律上所谓的能力有与主体不可分离的性质,而本人可将自己的代理权授予他人,这本身就体现了代理权与...
代理权授予行为与基本关系——授权行为无因性与法律制度的嫁接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是指代理授权行为的效力仅受其自身有效要件的影响,与其基础行为的效力无关。换言之,即便基础行为因瑕疵而效力受损,授权行为的效力亦不受波及。这种无因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基础行为不成立,不影响授权行为的效力 这意味着,即便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未成立,只要...
简述 代理权授予行为的无因性 ▼ 【参考答案】 (1)问题的提出 代理权的授予虽是独立的制度,但交易上多因委托、雇佣等基本法律关系而发生。因此,代理权的授予与委托或雇佣的关系,可以有三种情形: 1.二者都有效成立 2.二者都无效。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甲委托乙出售某地,并授予代理权,委托合同与代理权授予行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