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仇子明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被告仇子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国内主要门户网站及全国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宣判后,仇子明未提出上诉。 ▲图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杨浩接受央视采访 本案是侵犯英雄烈士名誉...
“仇子明案”:关于记者证与新闻记者采访权的思考,2010年08月17日,09:14:03,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证券日报》常务副总编辑,董少鹏在仇子明报道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情况引发连锁反应之后,我针对新闻记者的从业操守以及记者证的使用等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见2010年7月30日新浪网博客《涉及“仇子明案”的...
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记者仇子明案件后牵扯了一个高达3亿元的商业纠纷,案件的关键在于,线人翁安余,是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此前,翁安余曾为仇子明提供了大部分凯恩集团的相关材料和举报证据,7月27日,翁安余被遂昌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杭州紫晶置业有限公司与王白浪的凯恩集团,存在复杂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