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不转移参加试点期间的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改革前的个人缴费本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有关规定执行。
人社部规2017年1号文【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 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的通知 苏劳社察[2005]18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劳动监察总队联系。 二oo五年...
本作品内容为人社部规2017年1号文【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程序规则】, 格式为 docx, 大小1 MB, 页数为12, 请使用软件Word(2010)打开, 作品中主体文字及图片可替换修改,文字修改可直接点击文本框进行编辑,图片更改可选中图片后单击鼠标右键选择更换图片,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增加和删除作品中的内容, 源文件无水印, 欢迎使...
三、参保人员在转移接续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试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编制内工作人员按人社部规〔2017〕1号文件第一条第(六)部分规定执行;已参保的编制外人员按《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
为深化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2014年10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转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符合企业基本养老金...
摘要: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我省同一设区的市和省本级按规定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一,我省同一设区的市和省本级按规定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规定,自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覆盖尚未包含取得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
相关案例韩某退休前系某市某镇人大工作人员,于2006年10月退休,退休待遇由财政部门统筹发放。2015年11月,韩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2017年1月,经韩某退休前所在单位申请,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依据人社部发(2010)104号文件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对韩...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42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我省农民工是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单位缴费基数不得剔除农民工工资。B.农民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可以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