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办理流程 (一)符合中小微企业缓缴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选择“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参照执行单位)”。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向所属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线上...
京人社发〔2022〕4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京人社农工发〔2022〕4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 无 - 《北京市人民政府...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规[2022]8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和《四川省... 无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被引量: ...
京人社发〔2022〕15号 为保障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告如下:一、调整范围本次调整的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