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垄断问题上,陈永伟认为,垄断与否,主要还应当看行为,而不应该看结构。只有垄断行为才是应该反的,结构上的“垄断”不应该轻易被反。“在平台条件下,依靠结构指标,只看市场份额判断垄断的意义不大。应该在看份额的同时,综合考虑市场进入门槛,市场进入的动态状况等,看一个企业是否可以限制和排除竞争。” 对...
据华夏时报,阿里巴巴因为垄断行为被罚款182.28亿元,一石激起千层浪。两天后的2021年4月12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一起反垄断处罚决定。处罚书显示,针对上海食派士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餐饮外送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依法处以其2018年销售额3%的罚款,合计116.86万元。据了解,“食派...
因此,“二选一”虽然具有一定排他性,但确实可能有反垄断法中规定的“正当理由”。在实践上,彻底杜绝平台“二选一”也非常困难。即使平台不执行显性的“二选一”,也可以通过算法歧视、拒绝交易、区别定价等方式,隐蔽地惩罚那些不遵守默契约定的商户,迫使商户“主动”放弃而选择其他平台。如果反垄断机构严厉查处“...
《声明》称,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在声明中,京东方面还提到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二选一”...
全面停止“二选一”垄断行为!阿里巴巴集团完成三年整改 2021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指导,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全面自查整改,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三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加强...
近年来,“二选一”在各个领域不断上演,人们通过互联网平台的竞争对“二选一”更有所熟知。但“二选一”的词语是一个不严格的用法,人们往往笼统地把“二选一”行为都简单地归为垄断行为。具体看一个“二选一”是否违法,除了考察签约双方本身是否自愿和存在强迫行为外,还要重点考察对消费者即用户的福利影响。 “...
《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针对的是对市场公平竞争机制的破坏,是一种违法性比较严重、惩罚力度比较高的行为。一旦“二选一”行为被认定为垄断行为,就会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因此《反垄断法》的适用门槛会比较高。“二选一”行为在主流上被认为构成垄断,至于构成何种垄断,主要援引《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云舒 韩亚栋报道 10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共计34.42亿元。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要求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到中央深改委会议通过《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国家一方面...
12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京东诉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二选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二选一”的垄断行为成立,对京东造成严重损害,并判决向京东赔偿10亿元。我们感谢法院的公正判决!感谢社会各界对京东维护自身权益、追求公平正义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