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的过程。第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配套制度,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和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等。
【文号】银保监发〔2019〕32号 【施行日期】2019.07.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9〕32号 各银保监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完善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制度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是指保险公司在风险偏好和其他约束条件下,持续对资产和负债相关策略进行制订、执行、监控和完善的过程。 第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配套制度,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规则和资产负债管理量化评估规则等。 第五条 ...
第四条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建立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监管配套...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规则(1-5号)》及开展试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03-01 [8]中央人民政府网银保监会办公厅.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01-05 [9]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资金部.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
第二十四条 中国银保监会对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的监管评估,采取现场评估与非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第二十五条 中国银保监会自行或授权派出机构定期对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进行监管评估,必要时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第二十六条 中国银保监会根据需要,可以采用材料调阅、现场查验、问卷调查、质询谈话、穿行测试等...
第十一条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组织体系,在董事会下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委员会),在高级管理层下设立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明确董事会、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具有相应职能的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的职责,成立或指定资产负债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作为资产负债管理执行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