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的通知 保监发〔2012〕58 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的通知 保监发〔2012〕58 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我会制定了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保险公司)投资债券,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受托保险资金投资债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债券,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企业(公司)债券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债券。 第三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负责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政策,依法对债券投资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资质条件 第四条保险公司投资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 《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2-07-19 【字体: 大中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保监发〔201 2〕 58 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 公司、 保险公司、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 改善资产配置, 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会制定了《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
中国保监会于2012年7月16日发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从增加投资品种、调整投资比例、适度放宽发行限制和加强风险管控等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投资债券行为,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增长。 2005年,保监会发布《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其后又相继下发9个通知。随着债券市场的迅速发展,部分规则已不能适应市场...
第三十七条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可适时调整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范围、品种和比例,规范禁止行为等。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废止《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公司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7〕95号)、《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7.16 【实施日期】2012.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保监发〔2012〕58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资金投资债券行为,改善资产配置,维护...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12]58号 【颁布时间】 2012-07-16 【实施时间】 2012-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5876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接上页] ...
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投资债券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12]58号 【颁布时间】 2012-07-16 【实施时间】 2012-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期单品种中央政府债券和准政府债券,可以自主确定投资比例。 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期单品种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有担保非金融企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