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时,该用益物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经设立的地役权。 第三百七十九条 土地上已经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是2020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简介 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明确规定了居住权;破解了业主维权与维修难题,强化小区业主权利保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规定,增加土地...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是对特殊困难群体“住有所居”在法律上的特别保障,可以对抗新的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继承人……;但是,居住权人不能将其出租、出让、继承,这有利于实现物权的平衡性。 预告登记防风险 三月失效须谨记 【疑难困惑】 付阿姨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主要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确保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以下是对民法典物权编的详细释义:法规1 一、物权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这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具有排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 第366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368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实用版)》是2020年6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法制出版社。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实用版)》根据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部分全新编写,就物权编重点条文进行专业解释。此外,附有条文参见及典型案例指引,附录与物权编相关...
物权编的司法解释(一)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相关修改对应的民法典条文及解读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物权编规定( )A.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B.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C.国家巩固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D.不动
民法典物权编是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法律全文 第二编 物权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物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二百零六条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