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 - 买买提艾力ADUKAT于
12月份,2020年1月份,2月份的工资没有发放),被告与原告在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的明确约定了(被告每月31日发放当月或者上月的工资),所以被告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原告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未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