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明确表示,规范的PPP项目形成中长期财政支出事项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的PPP项目视为隐性债务。而2019年,财政部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明确了规范的PPP项目应当具备...
政策性银行曾广泛介入基建业务,增信几乎全都绑定政府信用,如今却不再盯住政府信用。这一转变让程平深感意外,但又觉得在情理之中。他觉得,这些变化得归功于27号文。 时间回到一年前。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该文件以密件的形式下发...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对隐性债务口径进行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间接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
我国政府债务构成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国债和地方债,此外还有少量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关于隐性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进行了定义: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对隐性债务口径进行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间接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比如城投平台的金融债务,也包括拖欠企业的账款。
2018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明确了隐性债务的定义、风险管理及化解安排等内容。与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相比,隐性债务多具有信息不透明性和风险隐蔽性,同时无明确的债务来源和还款计划,鉴于其特殊性,故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核心在于隐性债务的化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