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务院下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明确表示,规范的PPP项目形成中长期财政支出事项不属于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违规的PPP项目视为隐性债务。而2019年,财政部出台的《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9〕10号)明确了规范的PPP项目应当具备...
地方隐性债务,成为今年地方债防风险的重点工作。记者获悉,近日多地召开的会议透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已下发。目前,地方政府正在陆续学习上述文件精神,同时,多地也出台了具体化解隐性债务的方案。例如,8月25日,江苏建湖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
第一财经记者梳理发现,多地市委或县委近日专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这也意味着,业界关注许久的这一文件已经下发地方。但截至记者发稿,《意见》全文尚未对外公开。此前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中央层面很快下...
我国政府债务构成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国债和地方债,此外还有少量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关于隐性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进行了定义: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
在新《预算法》出台后的债务置换期间(2015-2018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仍不断攀升。2018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明确了隐性债务的定义、风险管理及化解安排等内容。与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相比,隐性债务多具有信息不透明性和风险隐蔽性,同时无明确的...
由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与此同时,关于今年中央将出台重磅文件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的消息也随之传出。 近日,湖北省、甘肃省和河南省等多个地方政府公开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
政策性银行曾广泛介入基建业务,增信几乎全都绑定政府信用,如今却不再盯住政府信用。这一转变让程平深感意外,但又觉得在情理之中。他觉得,这些变化得归功于27号文。 时间回到一年前。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该文件以密件的形式下发...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对隐性债务口径进行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间接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比如城投平台的金融债务,也包括拖欠企业的账款。
例如,8月25日,江苏建湖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此外,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湖北武穴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也相继传达学习了上述相关文件。“这两份文件的出台,说明国家对隐性债务高度重视,并着手摸底各地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