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关于印发〈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8〕46号),对隐性债务明确了定义、风险管理、化解安排等内容。虽然以上两份文件均为保密文件,但根据后来不同省份各区县出台的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其中对隐性...
地方隐性债务,成为今年地方债防风险的重点工作。记者获悉,近日多地召开的会议透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已下发。目前,地方政府正在陆续学习上述文件精神,同时,多地也出台了具体化解隐性债务的方案。例如,8月25日,江苏建湖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
此前一位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中央层面很快下发关于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的文件,其中将统一隐性债务口径,即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外,以任何形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借的债务,都是隐性债务。由于隐性债务有了口径后还是容易被一些地方规避监管,因此对隐性债务的认定将实行穿透式,实质重于形式。全国政协经济委...
我国政府债务构成可以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主要包括国债和地方债,此外还有少量的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债务。关于隐性债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进行了定义:隐性债务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预算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
在新《预算法》出台后的债务置换期间(2015-2018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仍不断攀升。2018年,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文),明确了隐性债务的定义、风险管理及化解安排等内容。与地方政府显性债务相比,隐性债务多具有信息不透明性和风险隐蔽性,同时无明确的...
由于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较快,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长。与此同时,关于今年中央将出台重磅文件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的消息也随之传出。 近日,湖北省、甘肃省和河南省等多个地方政府公开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
时间回到一年前。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该文件以密件的形式下发,外界并不清楚具体内容。但没有人会否认,该文件已深刻影响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的投融资行为,甚至将重塑中国的信用体系。
地方政府债务可分为显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其中,显性债务是指反映到地方政府资产负债表的债务,由财政部预算司进行统计披露。隐性债务则与显性债务相对。 201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发〔2018〕27号,简称27号文)印发,对隐性债务口径进行统一,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债务限额之外直接...
例如,8月25日,江苏建湖县委常委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的精神。此外,近日湖北省仙桃市、湖北武穴市、海南省海口市等地也相继传达学习了上述相关文件。“这两份文件的出台,说明国家对隐性债务高度重视,并着手摸底各地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