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按照建账户流转税征收权的归属划分建账管辖权,即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由国家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个体工商户,由地方税务局负责督促建账和管理。 第十六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06-12-15 发布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所属类别: 国家税法 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令[2006]第 17 号 ---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已经 2006 年 12 月 7 日第 4 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发布, 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 谢旭人 二 ...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6-12-22 实施时间:2006-12-22 法规类型: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广东 阅读人次:3664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7 号))转发给你们,请...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0617号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于2006年12月7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正式实施。 评论 1 等1人点赞...
你好 税局是看企业的实际情况 比如账册不健全 核算不准确 会核定征收 现在核定的少 一般都是查账...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6]33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2 实施时间: 2006-12-2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683 评论人次: 0...
删去第十五条;将第十七条修改为“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改为第十六条;将第二十条中“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修改为“税务局”,并改为第十九条。
发文文号: 深国税办转字[2006]33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12-22 实施时间: 2006-12-22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6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发文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