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同时,该条还规定了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烟草专卖品以及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
非法生产解释的关于办理 系统标签: 专卖烟草非法办理解释销售 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案的解释,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案的解释,非法生产,解释的,关于办理 君,已阅读到文档的结尾了呢~~ 立即下载相似精选,再来一篇 一品书屋,文档 ...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卷烟、...
一、非法经营烟草罪的量刑细则1、下列情形之一,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1)贩卖烟草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4)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