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件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的7类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之一。2019年5月,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主要有7类,分别是: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和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和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与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及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以及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及其其他证据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 根据...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查看详细>>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 不报告或者谎报事故罪,是指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人未报告或者谎报事故,致使事故抢救延误,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罪责认定 不报告安全事故或者误报安全事故,延误事故救助,如果情节不严重,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三、量刑标准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二的规定,犯本罪的,...
[单选题]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 )。答案: A. 有关单位违法国家规定,在建设工程中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B.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 C. 明知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会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此罪行会根据情节的严重性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法规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定义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故意不报或谎报事故情况,导致事故抢救被延误,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三、条文解读 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安全事故的发生负有报告...
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的规定,犯“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将不报、谎报事故罪规定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
(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2、犯罪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