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自贸区司法保障白皮书》,从刑事、民事、商事、知产、行政和执行等不同领域选取了14件具有代表性的涉自贸区典型案例,其中西门子诉上海黄金置地公司申请外国仲裁一案被列入其中,其余还包括泰格实业(上海)有限公司、王国明等人走私普通货物的...
本文围绕西门子与上海黄金置地案进行分析,根据上海一中院在西门子公司案中树立的认定"涉外因素"的新标杆,强调对境内企业控制权和自由贸易实验区本身是涉外民事关系认定中的新的重大发展,认为应当按照"联系涉外说"这个新标准,扩大涉外民事关系的范围.本文以该案例判决为基础,主要集中分析商事仲裁国际性认定标准,以期为实践...
西门子公司依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即《纽约公约》,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承认和执行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作出的仲裁裁决。黄金置地公司抗辩认为,应不予承认和执行该仲裁裁决,理由为:双方当事人均为中国法人,合同履行地也在国内,故案涉民事关系不具有涉外因素,双方约定将争议提交外国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黄金置地公司在《最终裁决》下应当向西门子公司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即本金4,340,460元人民币及其利息;三、强制执行被申请人黄金置地公司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上述款项的利息;四、由黄金置地公司承担本案诉讼...
申请人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公司)诉被申请人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置地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3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西门子公司诉称:西门子公司与黄金置地公司于2005年9月通过招标方式签订了“中国上海市...
申请人西门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门子公司)诉被申请人上海黄金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置地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一案,本院于2013年6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西门子公司诉称:西门子公司与黄金置地公司于2005年9月通过招标方式签订了“中国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