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优秀人才,在获得原人才称号之日后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或其创办企业在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达5亿元以上或上年度(或申报当年)营业收入(含区内全资子公司)达5000万元以上。2.原精英人才,在获得原人才称号之日后入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及本区重大人才工程,或其创办企业在最新一轮融资后的估值达2亿元...
以下简称“本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穗埔组通〔2020〕35号)的规定,现开始受理申报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高新区2023年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自入选之日起管理期5年。满足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含驻区)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通知原文 一...
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自入选之日起管理期5年。满足相关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申报主体 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的各类企业、科研机构(含驻区)的各类创新创业人才 申报时间 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2月10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通知原文 一...
3.外籍人员申报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应取得合法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二)申报创业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科技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并作为团队带头人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创办企业。其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有效、处于国内外前沿的知识产...
同一企业申报不超过1人。按本办法或《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开管办〔2017〕23号,以下简称“原办法”)遴选为创业类人才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企业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3.外籍人员申报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应取得合法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二)申报创业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科技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并作为团队带头人在本区重点产业领域创办企业。其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有效、处于国内外前沿的知识产...
3.外籍人员申报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应取得合法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 (二)申报创业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科技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并作为团队带头人在本 区重点产业领域创办企业。其创办企业具有独立有效、处于国内外前沿的知识...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2023年创业类与创新类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申报通知一、政策依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以下简称“本办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穗埔组通〔2020〕35号)...
创业类与创新类 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精英人才 申报指南 受理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6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Q1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聚集“黄埔人才”实施办法》(穗埔组通〔2020〕17号,以下简称“本办法”)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穗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