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是一部由卫生部发行的管理条例,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执行。条文 文件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5〕438号 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麻醉...
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第三条 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第四条 国家...
1、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在病历上记载,并与处方记载的内容相一致,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使用麻醉药品必须用麻醉药品专用处方(淡红色处方)开具,处方右上脚分别标注“麻”,“精一”,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处方右上角标注“精二”。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必须完整、字迹清晰;写明姓名...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的管理规定是卫生法规中的重点考点,这部分的条目较多,同学们在复习时难免会感到吃力,所以中公卫生人才网就对这部分的知识点进行了总结。 一、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需使用专用处方。 二、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2.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初级药师:麻醉及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开具、使用、保存管理,保证正常医疗需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定。 二、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 三、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第一篇: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一、概述 1、2、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物。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 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二、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授予 开具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中规定:麻醉药品控释制剂处方一次不得超过:()A.一日用量B.三日用量C.七日用量D.十五日用量
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06-05卫医发〔2005〕4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保证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