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19〕17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消化存量、严控增量,提高土地资源供给质量和效益,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建设,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夯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