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东政办发[2007]31号 【施行日期】2007.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07〕64号文件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的通知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东政办发〔2007〕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