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训练的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自2024年7月23日起,将灌江路、香江路、珠江路部分路段设置为机动车...
供教练车训练时间:周一至周六的4时至7时、20时30分至24时,周日9时至18时(考试结束前不得训练)。 二、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
关于指定机动车驾驶训练道路路线及训练时间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省府令第328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指定机动车驾驶训练路线、时间的通知》要求,我大队联合达州市达川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现场查勘并充分征...
一、增设的训练路段和时段 二、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期间,允许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指定道路,以及其他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学员必须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机动车驾驶学习和训练,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四、之前发布的类似通告与本通告有不...
一、取消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椅山二路(经开大道口至车塘湖口段)机动车驾驶学习科目三训练线路,调整为机场路(建业大街口至兴业大道口段),训练时间为每日9:00—23:00。 二、取消南昌县富山五路(迎宾大道至振铃东路段)机动车驾驶学习科目三训练线路,调整为东亘路(雄溪路口至金沙一路口段)、雄溪路(东亘路口至南昌...
1、请全市驾培机构、考生、教练员要严格按照科目三训练路线进行教学培训,严格落实实际道路驾驶技能训练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教练车和学习驾驶路段的秩序管理。同时,县区交通警察大队将加大对教练车交通违法和违规驾驶培训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将处罚情况抄送交通运输部门。
1.驾考学员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2.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进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培训,应当使用教练车,按照指定的路...
钦州关于明确学习驾驶训练路段和时间的公告 ——2024.07.11——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管理,确保训练活动安全和道路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关于我区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推进落实机动车驾驶人培训...
以上路段允许教练车在工作日18:00至次日2:00、非工作日18:00至次日6:00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学训练工作。 二、科目三训练路线 1.长白山西路体育场西-人民街 2.朝阳街北-延北路东 以上路段允许教练车在9:00-15:30、18:00-24:00 时段(含工作日及非工作日)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学训练工作。
二、训练时间 以上路段(未标明起点和终点的包含全路段)允许教练车在规定的时间段(9时至16时30分、18时30分至22时)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学训练工作。如遇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所涉及的道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以后续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