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收购守则》规则 26.1 的注释 8一向规定任何人士可能会因取得一间公司(“第一间公司”) 的法定控制权,继而基于第一间公司持有第二间公司(“第二间公司 ”) 30%或以上的投票权而取得或巩固了其在第二间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导致触发该人士需要向第二间公司的独立股东发起强制全面要约的责任(以上合称“连...
在进行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必须遵守香港法规和相关守则,保证交易合规、公平和透明。理解这些守则,对企业管理层、法律团队和财务人员都至关重要,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通过深入了解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企业可以更好地规划和实施相关业务活动,从而实现持续发展和价值最大...
股份回购 股份回购指要约人回购、或要约人提出要约以回购、赎回或取得该要约人的股份,包括私有化、协议安排,或其他重组方式。《股份回购守则》适用于所有类别的股份,包括认股权证及可换股债券等。 《股份回购守则》阐明,股份回购只能够由股份为有关股份回购的对象的公司作出。
原《收购守则》规则 26.1 的注释 8一向规定任何人士可能会因取得一间公司(“第一间公司”) 的法定控制权,继而基于第一间公司持有第二间公司(“第二间公司”) 30%或以上的投票权而取得或巩固了其在第二间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导致触发该人士需要向第二间公司的独立股东发起强制全面要约的责任(...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于2023年9月21日刊发了有关《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收购守则》”)的建议修订的咨询总结(“咨询总结”)。咨询总结为香港证监会于2023年5月19日发表的咨询文件(“咨询文件”)的总结,具体请参见我们之前就咨询文件所发出之专题文章。咨...
智通财经APP获悉,5月19日,香港证监会就《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简称两份守则)的建议修订展开咨询。建议修订包括将收购执行人员的现行惯常做法编纂为守则条文,厘清两份守则及其他修订。咨询文件亦引入多项措施,以减少与两份守则下刊发文件相关的环境影响。香港证监会欢迎相关人士于2023年6月23日或之前向其...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其公司法律制度完善,特别是在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方面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本文将系统地解析《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帮助投资者和相关企业理解其法规内容、程序步骤以及在实务操作中应注意的法律事宜。 一、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基础规定 ...
香港公众公司的收购和合并主要受 《 香港收购及合并 守则》(《守 则》)的约束, 该守则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 ) 企业融资部的执行董事管理。《守则》内“公众公司”的范围包括 ,在香港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在香港注册成立 )和在香 港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一般而言,当投资者从...
香港公众公司的收购和合并主要受 《 香港收购及合并 守则》(《守则》)的约束, 该守则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 ) 企业融资部的执行董事管理。《守则》内“公众公司”的范围包括 ,在香港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在香港注册成立 )和在香 港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香港公众公司的收购和合并主要受 《 香港收购及合并 守则》(《守则》)的约束, 该守则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监会 ” ) 企业融资部的执行董事管理。《守则》内“公众公司”的范围包括 ,在香港的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在香港注册成立 )和在香 港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